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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大交易所拟调整交易规则,主板ST股涨跌幅提至10%
时间:2026-04-11 来源:三湘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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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湘都市报4月11日讯(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整理)4月10日晚,上交所、深交所、北交所先后发布公告,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。

上交所修订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: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;二是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,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,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;三是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,包括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《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,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。调整规则表述,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。

深交所关于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的主要修订内容: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;二是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。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:00至15:30,调整为9:30至11:30、13:00至15:30;三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。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“创业板股票”扩展为“A股、交易型开放式基金”。四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;五是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。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,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。

同日,北交所官网显示,北交所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拟修订四方面内容: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,明确委托、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,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;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,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;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,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,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;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,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,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。

责编:袁欣

一审:仝若楠

二审:朱蓉

三审:郭文雯

来源:三湘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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